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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年江门将建51座汽车充电站

电动车充电桩要怎么建?日前,市发改局在官网公示了《江门市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方案(2017-2020)》(下称《方案》),市民对于江门充电桩建设有任何建议,可在下月16日前反馈。

到2020年将建51座充电站

该《方案》披露了全市电动汽车及充电设施的基本情况。至去年底,江门市共有1353辆电动汽车:包括644辆公交车、30辆公务乘用车、679辆私人乘用车。全市共有公交车充电站5座,城市公共充电站2座;另有分散式公共充电桩50个,公共机构专用充电桩53个,私人乘用车专用充电桩1个。总体而言,目前建成的各类充电站规模较小。

《方案》称,江门划定了首批充电设施布点计划共202个,争取到2020年,全市建成集中式充电站约51座,建成分散式充电桩约612个。东部三区一市作为充电设施加快发展地区,台、开、恩三市作为充电设施推广地区。

在时间进度上,今明两年为建设示范阶段。重点建设城市公共服务领域充电基础设施,优先在公交站场、出租车站场、交通枢纽站场、文体场馆、高等院校、工业园区、公园、风景区、供电营业厅、政府机关及事业单位、大型商业综合体、路边停车位等地方,选取具有示范作用的公共停车场所配建充电基础设施,引导市场消费,逐步扩大市场规模。

核心城区2公里内能充电

《方案》表示,2019年后进入推广阶段,充电服务向商业化推广。届时,江门全市充电网络全面形成。充电服务在城市核心区服务半径不超过2公里,县城和市郊服务半径不超过3公里,在农村地区,充电服务站点在33个中心镇平均布点不小于1个,其他镇视需要统筹建设。

《方案》还提到,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核发相关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,要严格执行配建或预留充电基础设施的比例要求。其中,新建住宅小区停车位建设或预留安装充电设施接口的比例应达到100%。